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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澳岛海水淡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
2024-09-27

文章来源:

东澳岛海水淡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第4号),现将横琴杧洲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。

一、 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

项目名称:东澳岛海水淡化工程

项目性质:新建

项目选址:珠海市东澳岛军民路南侧。

建设内容:取水头部、取水泵房、取水管道、海水淡化厂房及其附属设施、排水管道、配水管道等

计划项目总工期为22个月。

二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珠海保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

通讯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富林路782501

联系人:冯远周

电话:132-2987-1625

邮箱:156116354@qq.com
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
评价单位:广东省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通讯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赤岗北路811131114

联系人:林巧娟
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
工作程序:

1)研究有关资料,进行现场踏勘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,筛选重点评价因子,确定评价工作等级;

2)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,进行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的预测、分析和评价;

3)汇总资料和数据,提出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,并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,给出项目的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。完成报告书编制,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。

工作内容:

1)介绍工程概况,分析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环境污染源;

2)对工程建设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;

3)对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进行预测和分析,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,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;

4)从环境保护角度,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的结论。

五、公众意见表

见附件

六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即日起,公众可采取信函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,发表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
特此公告。

建设单位:珠海保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

2024年9月27日
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.docx

东澳岛海水淡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(污染影响类公示稿)86-167.pdf

东澳岛海水淡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(污染影响类公示稿)1-85.pdf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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